一体推进监督、办案、整改、治理 规范有序管好农村集体“三资”
“两个维护”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
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

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安小予被“双开”

发布时间:2015-05-26  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  日前,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对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安小予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经查,安小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贿赂,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,并涉嫌受贿犯罪。

四川大学副校长安小予(资料图)

  原标题: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安小予被"双开"

  日前,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对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安小予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
  经查,安小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贿赂,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,并涉嫌受贿犯罪。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教育部研究决定,给予安小予行政开除处分。经中共四川省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四川省委批准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决定给予安小予开除党籍处分,收缴其违纪所得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  

  安小予简历:

  安小予,男,汉族,1953年12月生,河北怀安人,1969年3月参加工作,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文化,曾任四川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

  1998年3月至2005年8月 四川大学规划建设处处长

  2000年10月至2005年8月 四川大学规划建设处处长,四川大学校长助理(兼)

  2005年8月至2005年8月 四川大学副校级干部

  2005年8月至2008年9月 新疆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

  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 四川大学副校级干部

  2009年9月至2014年1月 四川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

  2014年1月,因涉嫌严重违纪,被免去四川大学党委常委、委员职务,副校长职务。(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)
 

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